補習/不補習?有這麼重要嗎?(摘錄自關秉寅與李敦義之研究)
「補習」在台灣甚為普遍;但補習對提高學生成績真的有效果嗎?若有效果,那效果又有多大?又是哪些學生參加補習的可能性較高?哪些學生的補習效果較佳?
為回答這些問題,政大社會系關秉寅教授及政大教育所博士生李敦義(2008)利用「台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」(TEPS)的國中生樣本進行分析,研究結果指出:
1. 數學補習雖有效果,但總的來講效果並不大,差異僅具0.125個標準差;
2. 社經背景、學習環境、個人學習態度與特質越佳的學生,越有可能在國三時參與數學補習;
3. 然而在國三參加補習者中,在態度上越傾向於補習者、父母親教育程度越高、數學能力原本就較好者,其補習效果有限,反而是父母教育程度較低、先備條件較差的學生,其補習效果會較好。
基於上述發現,該研究亦補充道,雖然補習實際的平均效果不大,但對於成績普通者而言,縱使未能因補習脫穎而出,或許能增加心理上的安慰效用;然而對於成績優異者而言,補習效果雖然微小,但在進一步擊敗差距微小的競爭對手上,此效果反具實質意義。這一發現,指出了體制外補習的制度性意涵:補習有限的正面效果,僅在「競爭的教育體制」下才會加乘地體現出來。
過去有關補習的研究,因為多採用1) 觀察研究及2) 普通最小平方迴歸(Ordinary Least Square,OLS)方法計算補習與否和學業表現的相關性。但參加/不參加補習者彼此間的差異,可能來自於其他原因,譬如家庭社會經濟條件、學生原先學習動機和能力上的不同,而未必是補習的效果;若僅用觀察所得資料,未必能掌握所有重要變項,而OLS方法也可能因為無法掌握不同團體基準線(baseline)上的差異,而錯估補習效果。所以該研究採用反事實(counterfactual)推論分析,以準實驗的研究設計控制相關變項,重估補習效果的大小。(關秉寅、李敦義 2008)
在理論上,過去對於補習與學業表現之間的關係有以下幾種假設:
1. 學校學習模式(Model of Schooling learning):強調學習時間與學習表現成正比,而補習就是延長學生的真正學習時間,因此會提升其學業表現。
2. 水龍頭理論(Faucet theory):將學校教學比喻為「水龍頭」,上學期間所有學童皆承受「雨露均霑」的教育;但在課外時間,「水龍頭」不再澆灌,具有額外社會、經濟、文化資源的學童才得以繼續學習–在台灣的情況下就是「補習」,也因此一差異而拉大學童在學業表現上的差距。所以澆灌的越多,效果越好。
3. 考試準備與考試技巧研究:與SAT測驗成績相關的研究顯示,課餘時間準備考試會提高成績,但增加有限,影響不大。
綜合上述理論預設,該研究提出「灌溉理論」:假設補習對學習成就有正面影響;但對不同學生有不同程度的效用。以灌溉加以比喻,如果灌溉得太多或沒用對方式,可能就無效,甚至反效;對於原先能力已較好者(已經學到該學者)若多給予灌溉,也不會有什麼效果;也就是說,灌溉雖然有助成長,但並非「灌溉越多,表現越好」。
研究結果也支持了灌溉理論的想法,而並非如水龍頭理論所預設者;事實上,澆灌越多,效果未必越大。國三補習數學確有其正面功效,但平均效果值並不如一般預期,若將研究發現的差異轉換為滿分100分的學科成績計算方式,補習不補習的平均相差不到3分,約為0.125個標準差。此外,愈傾向補習者、父母教育程度較高者、數學先備能力較佳者,在補習的效益上,反不若愈不傾向參加補習者、父母教育程度較低者、及數學先備能力較差者。(關秉寅、李敦義 2008)
然而,「有限的」補習效果,還必須放在現行的教育競爭體制下加以檢視。雖然補習只能使學業表現有細微的增長,但這些「細小」的成長,因為置於現行的競爭、考試制度之下,對於不同類別的學生卻有不一樣的加成效果。中低程度的學生,雖然補習上相對於優秀程度者有較大的收益,但其收益仍舊微小,並不足以使其學業表現大幅超越優秀的競爭者;而程度優秀的學生,雖然補習效果更形微小,但對於超越同樣在尖端、僅具些微差距的其他優秀競爭者而言,卻反而較具實效。(關秉寅、李敦義 2008)